[摘要] 山东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童工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南区人社局于2021年4月28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单位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
近日,大众网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了解到,山东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童工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南区人社局于2021年4月28日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单位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6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据了解,市南区人社局对山东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处罚结果。
据资料显示,山东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材料销售,各类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市政道路,河道清淤,二次结构施工,各类地面施工等。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海风青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