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扩大不动产登记、征税“全市通办”服务范围的通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3日讯 日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扩大不动产登记、征税“全市通办”服务范围的通知》,提到按照2022年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计划,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决定在原19种通办业务基础上增加居住权登记等4大类7种登记类型。
《通知》提到,新增的“全市通办”登记类型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类型项下的[212]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名称、证件号码和地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类型项下的[371]其他转移登记,限下列情形:1.因夫妻协议析产或者因离婚析产导致部分或者全部产权转移的;2.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人提交继承(受遗赠)公证文书申请的;3.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涉及部分继承(受遗赠)合并部分买卖、部分继承(受遗赠)合并部分赠与的。
此外,还包括居住权登记类型项下的[1601]居住权首次登记、[232]居住权变更登记、[451]居住权注销登记。注销登记项下的[408]在建建筑物(土地)抵押部分注销登记、[409]土地持证抵押部分撤押。
《通知》还明确,“全市通办”业务由受理税务机关负责预审、计税、复核、征税、开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退税和追缴个人少缴税款。税务预审人员要加强对异地受理案件的审核,预审单笔交易税款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在登记受理前通过内网邮箱主动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政一科和税收风险管理部门报备。
权利人缴纳费用后,可在“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归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查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需纸质证照的,为申请人提供EMS邮寄送证服务。异地受理区(市)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应在受理时完整记录邮寄人信息,以便归属地区(市)及时准确获知,并打印证本。各区(市)办理时限计算节点统一从受理打印回执单开始计算,并向办证人和纳税人在解释时统一标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附件:“全市通办”不动产登记类型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