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消安委办公室: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拨打“12345"举报

违者或判刑!青岛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市消安委办公室: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拨打“12345"举报

记者了解到,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维护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青岛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和楼院,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通告》再次强调公民个人必须依法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采用“飞线”等违规私拉电线电缆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通告》再次阐明了相关法律责任和应受到的处罚:根据法律法规,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相关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通告》明文规定,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火灾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徐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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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曝光10家存在消防隐患单位

记者从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连日来,青岛市各级消防部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联合当地政府、各行业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月1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对10家单位进行集中曝光,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加以警醒,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青岛消防提醒,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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