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于女士通过 《青岛晚报》官方抖音号(wanbao0532)反映,自己与邻居购买了春阳丽景小区的商品房,合同上写着要在2019年12月交房
近日,于女士反映自己与邻居购买了春阳丽景小区的商品房,合同上写着要在2019年12月交房,开发商却拖到2020年9月底才交房,而且还没有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关键文件。不少居民以此为由拒绝收房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迟迟未解决。2021年1月22日,开发商再次通知业主收房,可部分业主次日到场后发现,4号楼地下室出现积水了……
业主吐槽交房晚9个月还缺文件
1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即墨区春阳路的春阳丽景小区看见,20多户业主正在商量该如何维权。购房合同写明:出卖人要在2019年12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可到了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却一直没有交付。“我们都交了首付,为啥到期交不了房?”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半年过后到了2020年6月,业主们坐不住了,一起去即墨区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当时开发商答复称,2020年9月,主体验收合格后交付。
“2020年9月底,开发商通知业主们收房。”王女士和邻居们告诉记者,他们到场后发现,房屋不通水电,楼前还有沟壑未回填,小区也没有绿化。更重要的是,开发商交付时应该出示的文件少了几样。业主于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当时出示了一张《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四个关键文件,开发商一直未向大家出示。
记者探访地下室大面积积水
“没有这些文件,我们怎么知道这房屋到底合格不合格?我们怎么知道相关部门是不是认定这是合格的竣工?”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没看见这些关键文件,除了部分急着入住的业主收了房,很多业主拒绝收房。“当时还有人签了一份拒绝收房通知书交给开发商。”业主们告诉记者。
记者在小区采访时发现,业主们的担心并不是没有原因:1月23日上午10时许,两名业主带着记者来到小区4号楼,记者注意到,一单元入口处地面上有不少尚未干涸的水渍。记者随后进入地下室,打开手机手电筒,发现地下室有至少10厘米深的积水。“从今天早晨就有,我们还看见有个抽水机在往外抽水。”一名业主向记者展示了大约一个小时前拍摄的照片。
违约金抵扣不接受开发商这一说法
记者从一名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看见:逾期交付房屋,业主要给出9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逾期90天到120天,购房合同不解除继续履行,但开发商要按照业主累计已付购房款的日万分之一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有部分业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表示,违约金可以抵扣入住后的物业费,或者抵扣购买车位或储藏室的费用,也可以抵扣一部分“装修费”,这一点让业主们蒙了。“如果开发商把出卖车位和储藏室的价格提高一点,不就等于没付违约金了么?”业主们表示很难接受,他们认为,如果要支付违约金,应该支付现金或者打到银行卡里。
为核实业主的说法,带着业主们的问题,记者来到了春阳丽景小区的售楼处采访,可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接受采访。记者反复询问后将问题写明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要求回复,但截至1月24日下午发稿时,一直未收到回复。记者还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