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2月11日起,新发放的首套及二套房贷利率将按照3.1%执行。

近期,全国多地开启上调新发房贷利率模式,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施新的利率标准。青岛紧跟其后,11月初,将新发首套二套房贷利率调整至3%,而最新消息称,该利率即将上调至3.1%。

12月6日,记者从我市多家银行了解到,自12月11日起,新发放的首套及二套房贷利率将按照3.1%执行。

新发房贷即将执行3.1%

据青岛一家国有大行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发首套房贷利率将从12月11日起,执行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基点的标准,即3.1%。目前,青岛地区仍在执行3%的房贷利率。

“我们接到总行通知,将于12月11日统一调整,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都将执行3.1%。”另一家国有大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调整成为银行业的一致行动。

实际上,这并非青岛近期首次上调房贷利率。10月21日,随着LPR下调25个基点,青岛房贷利率降至2.9%。然而,执行该利率仅半个多月,11月8日,新发房贷利率已调整至3%。进入12月,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再度收紧,由LPR减60基点调整为LPR减50基点。

对于意向购房者,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建议:“想要买房子,可以先进行网签,这样还能锁定当前的3%房贷利率。”

多地陆续调整房贷

对于房贷利率的上调,一位金融分析师告诉记者:“LPR的大幅下调导致房贷利率一度跌至历史低位,这对银行的盈利能力构成了挑战。银行上调利率是为了确保其长期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他还指出,这一调整主要是从稳定银行自身净息差以及长久稳健经营的需求出发,是对过低利率的修正,并不意味着政策收紧。未来,房贷利率下限可能还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调整是为了经营需要,当下息差太小了,经过测算都亏本。”一股份行个贷处负责人表示,“后期房贷利率应该还会上调一点儿。”

房贷利率上调的情况在多个城市相继出现。在广州、宁波、无锡、杭州等城市上调房贷利率后,12月4日,厦门、福州等城市的房贷利率也统一从3.05%上调至3.1%。

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调整

此次调整后,新发房贷和存量房贷利息差再度缩小。10月底,存量房贷批量性调整后,许多市民已享受到“政策红利”。“我的房贷利率10月底调整后,现在降到3.9%了。”存量房贷重定价日在1月的刘女士表示。如果12月公布的LPR维持不变,按照现在5年期以上LPR3.6%减30个基点,刘女士的存量房贷利率将降至3.3%,与当下新发房贷利率差仅差20个基点。

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数据显示,10月以来,全市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批量调整,已统一降至LPR-30BP。据统计,批量调整共对全市73万笔、4340亿元存量房贷进行了利率调整,预计每年将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近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11月开始,重定价周期也可以调整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需再等一年。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根据银行公告,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共有三个选项:三个月、半年、一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

该如何选择?有专家分析,对于重定价周期,考虑到房贷期限普遍较长,利率(LPR报价)可能要经历几轮上行及下行波动,因此三个重定价周期对借款人来说差别不大。不过,对于存续期较短的房贷,鉴于接下来利率还有下行的可能,选择较短周期更为有利,这样就能更早更多享受到利率下调带来的优惠。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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