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海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新政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
《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对于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同时,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从三个方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上海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相应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上海市缴存人家庭,在上海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上海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上海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此外,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上海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上海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对于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促进购房需求释放,巩固市场稳中向好态势
整体来看,上海此次出台的新政充分体现了综合施策、因城施策、发挥好存量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的导向。
对于即将到来的小阳春关键时间点,叠加上海既有的各类宽松政策,其将促进各类购房需求的有效释放,进一步巩固当前楼市稳中向好的态势。
实际上,自2023年以来,上海已经出台多轮房地产优化政策。涉及限购、土地、金融、财税等多领域政策调整,也包括当前动迁安置房票试点以及国企收购二手房等创新举措,发挥了非常好的政策组合拳效应。
易居研究院认为,结合当前市场调整基本到位、房价趋稳预期逐渐增强、各项利好政策叠加等因素,在促进各子市场交易活跃的同时,上海新政也将促进各市场之间的循环健康发展,尤其是带动置换链条的顺畅。据此使一二手房市场之间将形成更为良性和互动的循环机制,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