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此外,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长春此次发布的新政共计20条,内容涵盖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等多个方面。
根据《通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探索项目融资和企业总体状况适度分离的信贷模式,实施信贷项目封闭管理,为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各商业银行探索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产品,帮助房地产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通知》明确,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对于2022年度涉及施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开发企业申请可以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后续商品房销售款需足额补齐提取金额。
同时,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购房补贴和发放消费券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落实人才和进城农民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留(来)长人才和进城农民予以购房补贴。探索购房补贴转为个人按揭贷款分期补助,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此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线上方式举办长春房交会,鼓励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和媒体、自媒体积极参与,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