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2日,青岛“商转公”政策终于揭开“面纱”。背负“高利息”房贷的群体似乎看到了曙光
12月2日,青岛“商转公”政策终于揭开“面纱”。背负“高利息”房贷的群体似乎看到了曙光,“从今年有消息说青岛要实行‘商转公’政策以来,我就一直在关注,等待政策落地,毕竟我现在的房贷利率是5.3%,如果能转成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10月1日起,调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5年以下利率是2.6%,5年期以上利率就是3.1%,能省快一半了呢。”市民张先生按照发布的政策,根据自己的情况一一“卡条件”。
“商转公”政策的落地,将让前期因开发商拒贷或变相拒贷,而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受了较高利息负担的群体,减轻不少负担。此次谁能赶上第一波政策红利呢?
已有5家银行可执行
按照日前发布的《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借款申请人需符合,原商业贷款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等多个条件,才可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征求意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借款申请人拿《银行意见书》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
卓易数据高级分析师王玟琳表示,本次新政利于纯刚需客户,虽然综合各项条件之后第一批受益的人群面较窄,但对符合“商转公”条件,顺利“商转公”的群体而言,原本5.6%、5.8%的利息,降到3.1%,将大大减轻月还贷压力。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市“商转公”业务采取的是分批实施、逐步解决的方法,优先解决最迫切部分群众的实际需求,再结合资金使用情况,逐步扩大制度受益群体。
据悉,我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五家银行,已完成“商转公”业务对接,成为我市首批开展“商转公”业务的银行。
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青岛银行、恒丰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已进入“待跑区”,待系统对接完毕后,将陆续开展“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需补“差价”
“一条条政策顺下来,我基本都符合,但需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补齐,这一条就把我劝退了。”本打算申请“商转公”的李先生表示,自己和妻子在城阳区买了家庭首套房,夫妻二人购房时都符合当时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到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不得不选择了利率较高的纯商业贷款。目前自己的商业贷款余额还有100余万元。“就算我们夫妻二人可以顶额申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还有40多万元的差额需要自筹资金补齐,这个数额对于我们这个小家庭,还是有些压力的。”
《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商转公”贷款只能申请为纯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同意并配合原商业贷款银行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与自有资金一并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原商业贷款的余额与申请的公积金数额之间的差额,借款申请人需要自筹资金补齐。
“商转公”贷款额度方面,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信息显示,职工可以通过“青岛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青 e办”App、“爱青岛”App试算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没有赶上本轮“商转公”快车的群体,王玟琳建议放宽心,除了等待商转公条件放宽以及银行范围扩大外,与存量房贷息息相关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值得期待一下。
2022年已进入最后一个月,对不少有存量房贷,且房贷利率重新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人来说,也即将可以感受到月供减少的快乐。综合来看,今年以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持续下行,1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6%,而到11月20日5年期以上LPR已到4.3%。继11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于12月5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后,业内人士预计接下来5年期LPR可能迎来再次下调。
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