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的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市场促消费的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一、加大购房贷款政策支持
一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增强保障能力,促进住房消费。二是增加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缴存人购买新建高品质住宅或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由上浮20%提高到30%。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限额为150万元,满足不同群体购房需求。三是统一首套房、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购买我市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二、优化购房首付款提取政策
将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支持范围扩大至家庭第二套住房。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所购房屋属于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还可申请提取购房人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助力解决缴存人购房首付“筹款难”的问题。
三、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部署要求,推出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在额度核定方面,贷款额度按照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在首付款提取方面,购买我市保障性住房可提取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多措并举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