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2日,红岛经济区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活动启动,由区建设局、经发促进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来到部分房地产项目,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实地检查。

3月12日,红岛经济区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活动启动,由区建设局、经发促进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来到部分房地产项目,围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了实地检查。

绿地海月湾、清华科创等项目现场,联合检查组成员听取了关于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汇报,针对住宅、车位销售模式,明码标价公示情况以及各类证件是否完备等问题进行了问询。执法部门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梳理开发销售各环节行为措施,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送给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房地产市场整顿要求,规范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保障红岛经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活动覆盖全区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

(图片说明:3月13日本报记者拍摄于高新区一家楼盘售楼处,该购房特别提示也是最新公布的)

重点查处内容:

房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以及禁止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等房屋,发布虚假宣传,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在网签合同贷款以外要求购房人支付额外的费用以达到涨价的目的,伪造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发卡排号,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及发布虚假房源误导消费者,将商品住房按申报价格出售,但要求购房人必须高价购买车位、车库、储藏室等借机抬高房价,以及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在调查对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职责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依法查处,从重给予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服从管理、整改落实消极、拒不配合检查甚至阻挠或对抗检查的,可取消其预售许可、网签资格。

来源:城市信报、红岛新闻、青岛楼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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