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宏东万达公馆西苑一期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的配售公告》发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5日讯 3月25日,《关于宏东万达公馆西苑一期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的配售公告》发布。其中提到,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1号))、《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方案》(青住房组办发〔2020〕13号)以及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西住建〔2023〕1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宏东万达公馆西苑一期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配售,公告如下:

一、房源和价格情况

单套房屋价格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销售均价上下浮动10%的范围内确定。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二、项目看房地点和咨询电话

看房地点:莱西市上海西路18号,宏东售楼处

咨询电话:0532-88402688、0532-88402788

三、配售对象

此次公开配售房源面向莱西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行政机关以及驻莱西市医院和学校引进的各类人才。

用人单位区划一般按照单位注册地进行划分,企业工商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为准。中央、省驻青单位以及医院、学校有多个地址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驻地总部经济主体机构有分支机构的,以各自实际办公地为准。青岛市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员工在莱西市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随用工单位进行申报。

四、配售条件

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莱西市工作且在莱西市无住房(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以下人才分配: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或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2.已在莱西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优惠面积。人才及其配偶在青岛市持有不多于1套商品住房且未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或用于住房的一次性补贴的,可报名申请产权型人才住房。人才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产权型人才住房分配或用于住房的一次性补贴的,或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人才在莱西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均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五、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公告、申请登记、申请审核、资格审核、评分排序、配前公示、公开选房、签约备案等流程进行。

(一)拟定分配方案

(二)发布公告

2024年3月25日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配售公告。

(三)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1日,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1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人才住房管理系统提交公示信息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资格审核

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单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入评分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六)评分排序

资格审核结束后,通过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评分排序规则于2024年5月13日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七)配前公示

自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5日,市住房城乡和建设部门根据评分排序名单,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查重,经查重符合条件的,按照无房人才和有房人才分别确定选房顺序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及莱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八)公开选房

2024年5月2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选房公告,拟于2024年5月25日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集中选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遵循“同批选房,无房优先”的原则,选房时,无房人才首先选房,全部无房人才结束选房后,若有剩余房源,有房人才依次轮候选房。

(九)签约备案

配售对象持相关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十)时间安排

以上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时间节点或进行适当调整。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将通过莱西政务网发布调整公告。申请人应随时关注莱西政务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时间节点的责任自负。

六、相关情况及责任

(一)产权型人才住房自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二)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登记、审核、配售唯一合法机构,本次配售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不要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避免上当受骗。

(四)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各单位申请专员、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报各项证明材料,逾期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参与后续申报。

(七)莱西市人才住房咨询电话

1.人才资格咨询电话:0532-66035783;

2.人才住房配售咨询电话:0532-58911869。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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